合规协议
Vitent用户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6年9月24日
欢迎使用Vitent。
本协议由北京零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Vitent”)与使用Vitent Web、iOS、Android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你”或“用户”)共同订立。请你在注册、登录、使用Vitent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尤其是涉及服务规则、内容合规、知识产权、AI生成内容标识、付费规则、责任限制和争议解决的条款。
当你在已提示本协议的页面点击同意,或采取其他明确表示接受的操作时,即表示你同意本协议。个人信息处理另按《隐私政策》告知并取得所需的同意,接受本协议不替代依法需要的单独同意。
如你不同意本协议,请停止注册或使用Vitent服务。
1. 服务主体与联系方式
1.1 服务提供者:北京零帧科技有限公司。
1.2 产品名称:Vitent。
1.3 官方域名:vitent.cn。
1.4 产品形态:Web版AI视频生产工作台及Vitent AI的iOS、Android应用。各平台具体可用功能以产品页面为准。
1.5 联系邮箱:support@vitent.ai。
1.6 如Vitent后续上线小程序、API、企业版、社区、模板市场或其他产品形态,相关服务可能适用本协议、单独协议或补充规则。
2. 服务内容
2.1 Vitent是面向持续视频内容生产的AI工作流平台。Vitent可能提供脚本整理、分镜规划、角色和场景资产管理、图片生成、视频生成、镜头复盘、一致性检查、团队协作、积分消耗、导出下载等功能。
2.2 Vitent服务可能基于自研模型、第三方模型、云计算服务、内容安全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共同完成。具体可用功能、模型能力、生成速度、并发能力、导出格式和消耗规则,以产品页面实际展示为准。
2.3 Vitent可根据产品迭代、供应商能力和合规要求等调整功能与服务。涉及价格、积分或已购权益的,按《付费服务规则》第6条提前说明并处理,不因单方更新任意减损已购权益。
3. 账号注册与使用
3.1 你应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信息注册或登录Vitent。你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使用虚假信息、恶意注册账号,或以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则的方式使用Vitent。
3.2 你应妥善保管账号、登录凭证和操作权限。因你保管不当、违规共享或转让账号造成的损失,按你的过错承担责任;Vitent存在安全保障或其他过错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3 未经Vitent书面同意,你不得出租、出借、转售账号或团队席位、违规共享登录凭证,或将平台接口及生成服务包装为供第三方直接调用、访问或转售的平台服务。本条不限制你在合法使用账号和素材的前提下,接受客户委托制作内容并交付生成作品,也不限制通过产品提供的团队协作功能开展正常协作。商业交付仍应遵守第5条。
3.4 如你发现账号被盗用、异常登录、数据泄露或其他安全风险,请及时通过support@vitent.ai联系我们。
4. 用户内容与授权
4.1 “用户内容”包括你上传、输入、编辑、提交、生成、保存、发布、导出或以其他方式通过Vitent处理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脚本、角色设定、场景设定、分镜、提示词、参考素材、项目文件和其他内容。
4.2 你应保证你对用户内容享有合法权利,或已取得权利人充分、合法、有效的授权。你不得上传、输入或使用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姓名权、声音权、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
4.3 你保留对自己合法用户内容享有的权利。使用Vitent不会使你对合法输入素材的既有权利转移给Vitent。
4.4 为提供你请求的服务,包括生成、保存、协作、分享和导出,以及进行必要的安全审核、故障及投诉处理、履行法定义务,我们需要在必要范围内处理你的用户内容。你授予Vitent仅限上述目的的非独占、可撤销、免许可费的必要使用许可;相关个人信息按照隐私政策处理。
4.5 我们不会将用户内容用于模型训练、微调、优化,或产品评估、案例展示、广告营销等额外用途。受托AI服务商的用户内容处理同样受到隐私政策所述的用途限制。
4.6 你理解,AI生成内容可能与他人使用相同或相近模型、提示词、素材、参数生成的内容相似。Vitent不保证生成内容具有唯一性、可登记版权、可获得知识产权保护,亦不保证生成内容一定不与第三方内容相似或不构成侵权。你在发布、商用或交付前,应自行进行必要审查。
5. 生成内容权利与商业使用
5.1 在你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付费服务规则、第三方模型或素材授权规则,并确保输入素材合法的前提下,你可以使用通过Vitent生成并合法取得的内容,包括用于个人创作、商业宣传、项目交付、短剧、营销素材、教育内容或其他合法用途。
5.2 如生成内容包含第三方作品、品牌、商标、人物肖像、声音、姓名、角色形象、影视IP、游戏IP、动漫IP、字体、音乐、素材库素材或其他受保护元素,你应自行取得相应授权。Vitent不因提供技术生成能力而替你取得这些授权。
5.3 你不得使用Vitent生成、传播、发布、出售或交付违法违规内容,亦不得使用生成内容从事欺诈、冒充、诽谤、侵权、骚扰、虚假宣传、操纵舆论、危害未成年人或其他违法活动。
5.4 你不得将Vitent服务、模型输出、提示词、工作流、生成内容、接口能力或其他服务结果用于开发、训练、微调、评测、复制、替代、改进与Vitent构成竞争关系的模型、产品或服务,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6. 内容生成与发布规范
你在使用Vitent时不得输入、生成、编辑、保存、发布、导出或传播以下内容:
- 违反宪法、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内容。
-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
-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暴力、血腥、淫秽色情、赌博、毒品、邪教、迷信的内容。
-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内容。
-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肖像、姓名、声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
- 未经授权生成或使用真人肖像、真人声音、明星艺人、公众人物、未成年人形象、影视角色、品牌标识或其他敏感元素的内容。
- 诱导未成年人沉迷、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以未成年人为对象进行不当商业营销的内容。
- 用于欺诈、诈骗、仿冒、钓鱼、伪造证据、伪造身份、恶意营销或其他违法违规目的的内容。
- 绕过、攻击、干扰Vitent内容安全、风控、计费、权限、模型路由或其他技术措施的内容或行为。
- 其他Vitent合理判断可能违法、侵权、违背平台规则或损害平台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如你违反本条,Vitent可根据行为性质、影响及必要程度采取限制生成、暂停任务、删除违法内容等相应措施,并依法保存必要记录或报告主管机关。任务积分仍按《付费服务规则》第4条结算;内容违规不当然成为额外扣除积分或拒绝应返还积分的依据。其他账号处置及申诉按第9条处理。
7. AI生成内容标识
7.1 Vitent应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添加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显式标识包括在内容或交互界面的适当位置,以“AI生成”等文字、声音、图形或水印作出提示。默认保存的生成合成图片在画面左上角添加“AI 生成”提示;生成合成视频在起始画面及播放界面按适用要求提示。标识位置、大小和形式可根据文件类型、画面尺寸及适用标准调整。文件元数据中的隐式标识包含生成合成属性、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下载、复制和导出应保留依法要求的标识。
7.2 移动客户端可提供“保存内容去除 AIGC 水印”设置。该设置默认关闭,仅保存在当前客户端;在功能开放且满足第7.4条条件后,你可申请对支持的图片导出以及此后发起的视频生成不添加Vitent可控制的显式标识。该设置不会擦除既有文件画面中已经存在的标识。无论是否申请不添加显式标识,Vitent仍会在交付文件中保留依法要求的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不支持无显式标识交付的文件会在操作时说明。
7.3 取得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后,你在二次编辑、转发、发布、商用或交付时,应依法主动声明内容的生成合成属性,并使用内容传播平台提供的标识功能。你不得恶意删除、篡改、遮挡、隐匿或伪造依法要求的标识,不得误导他人认为AI生成内容完全由人工或特定真人创作。上述用户义务不免除Vitent依法应履行的标识责任。
7.4 Vitent仅在能够依法记录提供对象、内容编号、提供时间等必要信息,并留存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时,才开放依申请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相关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见《隐私政策》。
8. 付费、积分与会员
8.1 Vitent可提供月度会员订阅、一次性年套餐积分、积分充值及活动赠送积分。当前年套餐一次性发放积分,不自动续费,也不新增或延长月订阅会员权益。价格、数量、期限及可用支付方式在购买页面列明,详见《付费服务规则》第3条。
8.2 Vitent的积分单位统一称为“积分”。例如:获得1000积分,消耗360积分。
8.3 付费购买获得的积分不设置到期时间。赠送、试用或补偿积分的有效期和使用限制应在领取前说明,不能通过事后通知追加到期清零条件;具体见《付费服务规则》第2条及第7条。
8.4 购买前请核对账号、商品、金额、自动续费及退款规则。已按约正常消费的服务不因使用计划变化或主观不满意而当然退款;未履行服务、错误收费或其他依法应退款的情形,不以服务已开通或积分已到账为由排除。具体见《付费服务规则》第5条。
8.5 积分标准见《积分消耗规则》;积分预扣、失败或部分交付返还、套餐和权益调整统一按《付费服务规则》处理。取消续费、退款、注销账号需分别办理。
9. 服务中断、变更与终止
9.1 Vitent将尽力保障服务稳定,但由于互联网服务、AI模型服务和第三方基础设施的特殊性,服务可能因系统维护、升级、故障、网络异常、第三方服务不可用、内容安全审核、合规要求、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中断、延迟、失败或不可用。
9.2 任务失败、部分交付或积分异常扣除,按《付费服务规则》第4条返还相应积分,不仅限于Vitent自身技术故障。
9.3 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行为,Vitent可根据行为性质、影响及必要程度采取警示、限制相关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我们将依法说明处理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你可通过support@vitent.ai申请复核。必要的临时限制应及时核查;风险消除或核实为误判后,及时解除相应限制。
9.4 对有合理证据表明通过盗用、虚假交易、恶意注册、漏洞或其他不正当方式获取的积分和权益,可在核查期间作必要限制,核实后撤销或追回相应部分。不因违规一概没收或清零无关的合法购买积分;未履行服务和依法应退款事项仍按《付费服务规则》处理。依法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的,从其规定。
9.5 终止服务时,我们依法处理账号、数据及未履行权益;停止运营的公告、预付余额结算及必要的数据导出,按《付费服务规则》第6条办理。
10. 隐私与数据保护
Vitent重视个人信息保护。我们将按照《Vitent隐私政策》处理你的个人信息,包括账号信息、联系方式、登录信息、设备和日志信息、订单信息、客服沟通、生成任务相关信息等。移动端的账号、订单和操作诊断信息用于安全防护、交易处理与故障排查,具体范围、保存方式及第三方接收方以隐私政策为准。
请你在使用Vitent前阅读并理解《Vitent隐私政策》。
11. 未成年人保护
11.1 Vitent主要面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专业创作者、内容团队和企业用户。
11.2 如你未满18周岁,请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陪同、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及隐私政策,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Vitent。未成年人不得使用Vitent生成、发布、传播不适宜内容,不得擅自进行付费。
11.3 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使用Vitent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如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同意使用Vitent或进行付费,可通过support@vitent.ai联系我们。
12. 知识产权
12.1 Vitent及相关软件、页面、交互、标识、商标、文案、技术、算法、工作流、数据库、模型服务编排、产品设计、运营规则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归Vitent或合法权利人所有。
12.2 未经Vitent书面同意,你不得复制、修改、传播、出售、出租、反向工程、反编译、镜像、抓取、爬取、批量下载、绕过技术措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Vitent服务及其组成部分。
12.3 你不得使用Vitent名称、商标、Logo、页面截图、产品界面、生成能力、案例材料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或未经授权的商业推广。
13.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13.1 AI生成内容具有不确定性。Vitent不保证生成内容完全准确、真实、完整、及时、稳定、符合你的预期、适合特定目的、可商用、可登记版权或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13.2 你应对自身违法、侵权或违反约定的输入、使用、发布和交付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方投诉、争议或损失,应根据各方过错及法律规定处理,不因使用Vitent而一概由你承担;Vitent自身过错所致责任由我们依法承担。
13.3 AI技术不确定性说明不构成对已明确承诺服务的免责。因Vitent未按约履行、安全保障不足或其他过错造成的损失,我们依法承担责任;非我们可归责原因造成的损失,按法律规定处理。
13.4 在法律允许约定赔偿限额的范围内,Vitent就相关服务的赔偿责任以你在争议发生前12个月内为该服务实际支付的费用为限。该限额不适用于人身损害、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他依法不得限制的责任;依法应退的款项、应补足的交付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定义务,不因本条免除或减少。
14. 协议变更
14.1 Vitent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产品变化、商业模式调整、技术变化或运营需要修改本协议。
14.2 协议变更将通过页面公示及必要的显著通知告知。涉及已购服务的,按购买时约定及《付费服务规则》第6条处理;依法需要重新取得同意的,履行相应程序。继续使用不视为同意追溯减损既有权益或放弃法定权利。
15.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5.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5.2 因本协议或Vitent服务产生争议,你可通过客服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协商不是投诉或诉讼的前置条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向北京零帧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法律关于管辖的强制性规定及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其他争议解决权利不受本条排除。
16. 其他
16.1 本协议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影响条款含义。
16.2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16.3 本协议与《隐私政策》、《付费服务规则》、《积分消耗规则》及《账号注销协议》共同适用。具体业务约定不得排除法定权利,也不当然取代购买时作出的更有利于用户的明确承诺。